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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文锋
解放初期的农村,贫穷、落后,生活艰苦。我们这些农村穷人家的孩子,白天是没有时间玩的。放学以后还要放牛、跟猪、砍柴、挑菜水、打猪草;星期天还要出工赚分,虽然每天所赚的工分不到大人的一半,可这些工分在当时是足以养活自己的。
只有到了夜晚,我们这些孩子才能尽情地去玩童年的游戏。回想起我们那时夜晚的游戏,总觉得十分惬意,回味无穷。所以,夜色下的童年,是永远值得我们怀念的。
没有电,农家晚上只能靠点食油灯盏照明。为了节约既炒菜又点亮的食油,我们各家一般只点一盏油灯。妈妈在灯下纺线、织布、缝衣、做鞋;爸爸在灯下搓绳、榨烟、打草鞋、整理农具。我们小孩子就只有到外面去玩。只有这个时候,我们才能享受到童年的快乐。
别看那时农村经济落后,生活贫困,可我们小孩子们的夜生活绝对不比现在孩子们的夜生活乏味。
我们全湾的小孩,不分男孩、女孩,全都是一起的玩伴。每到夜晚,谁家的饭吃得早,谁就最先沿家喊人。等喊到四五个人后,就集体跑到某家门前去唱:“xxx,出来玩罗!莫在屋里打疲寒(疟疾)罗!”听到叫喊的人,不管晚饭吃没吃完,放下碗就往外跑。直到全部叫齐,我们才分成几拨,分头游戏。
那时,最理想的游戏场所就是生产队的稻场。那里平整、宽敞,又总有草垛子,什么游戏都能开展。我们小时候玩得最多的是“躲猫儿”(捉迷藏)、“丢草把”(丢手绢)、“摸瞎”、“挡羊”(老鹰抓小鸡)等游戏。稻场上是“躲猫儿”最理想的处所,大家藏好后,捉猫儿的人是很难捉到的;谁不小心被捉住了,谁就输了。“丢草把”是所有参加游戏的人全部蹲下来围成一圈,丢草把的人任意丢在谁的后面,如果你没有觉察到,让他转过来捉住了你,你就输了。“摸瞎”是把摸瞎的人双眼蒙上,由参与游戏的人去打你,谁不小心被捉住了,谁就输了。我们小时候玩的“挡羊”,就像现在的“老鹰抓小鸡”游戏,谁被捉住,谁就输。每个游戏开始都得确定一个“捉”、“丢”、“摸”的人。这个人,有时自报奋勇,自己上;有时用“车窝”(类似“剪刀、石头、布”)的方式来确定(所有人一齐出掌,谁出的掌与众不同,就是谁了)。
有时,我们还练习在学校学到的歌舞。有天晚上,我们在稻场练习高年级的孩子刚刚学到的《找朋友》,吸引来大人都跑来围观。我们的劲头就更大了。大家围成一圈,手牵着手跳着,一起唱着:“找呀找呀找呀找,找到一个朋友。敬个礼呀握握手,你是我的好朋友。”一直闹到深夜,大人竟忘记喊自己的孩子回家睡觉。后来成立人民公社,我们农业社改生产大队,我们还上“台”去跳过。那可是我们第一次上台表演了。
美好的时光总是过得太快。不知不觉中,月到中天。大人们忙完了家里的活计,要睡觉了,纷纷出来喊自己的孩子。听到喊声的,恋恋不舍地离去;没听到喊的,继续玩,直到被大人喊得班子全散了,当天的游戏方告结束。
玩伴中的领袖人物,一般由年纪大些、经验丰富些的人担当。他有决定各种游戏、分派游戏人员,甚至评判谁人是不是守规则、是不是受欢迎的权力。很多时候,由他决定集体“仇”谁(不理他,不跟他玩,甚至不跟他说话)。有一次,三华不知怎么得罪了“头儿”,被“头儿”认定是不受欢迎的人,并称他为“坏蛋”,要我们大家集体“仇”他一年。当然,我们小孩子“仇”人是管不到一年的。经过三华几次三番恳求“头儿”(据说还跟他送了礼),恳求每个玩伴,一个月不到,大家就又都“和”好了。
谁家来了“客娃儿”,到了夜晚玩的时候,他(她)就成了我们大家的客人。他(她)不仅享有和我们一起玩的权力,还受到我们大家的特别照顾。玩什么游戏由他(她)选,好角色由他(她)挑,谁家有什么好吃的带给他(她)吃。
乡下的夜色,包涵了多少神秘;乡下的月色,更包涵了我们多少童年的欢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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