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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拆 你让无权无势的我欲哭无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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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水华夏 发表于 2012-7-25 22:46: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众所周知,**公布新拆迁法时明确强调禁止**、停水停电,但是一些为非作歹、唯利是图的开发商和一些地方政府官员对此置若罔闻,胡作非为。
他们的最终目的,就是为了逼居民们早日签协议,接受十分苛刻的赔偿协议。倘若不签字,连**都会找上门来,对普通居民用砍刀、铁棍相威胁,许多居民不堪其辱含泪搬离;不撤离的,等待居民的将是莫须有罪名拘禁、非正常死亡,正所谓"敬酒不吃吃罚酒"。
一个强字,不拆出问题,你说可能吗?因此而捣腾出的问题还少吗?发展的渴望,怎容你几个钉子户显威,GDP考核,怎能不扫除前进中的障碍,强拆的壮举,怎可波澜不惊一池死水,所以拆迁引发的问题再极端的也不鲜见,更神气的豪言也会出现。凤凰卫视节目做出了类似强拆拆出新中国的标题,我们感到耻辱和寒心。当一个县委**口出没有强拆,哪有你们知识分子的今天的意思,一方诸侯、君临天下的潜意识昭然若揭。
强拆,曾几何时贸然闯入公众视野,由此而引发的跳楼、**、埋压人畜、聚众**等恶性案件,不时见诸媒体报端。然而,强拆的"强"字,不是强大的强,也不是国富民强的强,而是仗势欺人的强,是以大压小恃强凌弱的强,跟强盗的强最为接近。这与**的宗旨格格不入,与**官员的形象极不相称,作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者不会坐视不管,笔者不禁为四部门的公正执法而拍手称快。但是,一系列暴力强拆事件的背后,暴露出来一些执政官员的心态不能不引起我们的重视。
急功近利
功利心强,急于求成,是眼下一些中**员干部的"通病",这在新农村建设,新城开发,老城改造,铺路架桥等方面表现得尤为突出。这些本是**性、公益性建设项目,本应该是"利在当今,功在千秋"的开发建设工程,但终因被人为蒙上"急功近利"的外衣而变质,政府官员的这种急不是为国为民所急,而是为自己的官声政绩、日后升迁所急,开发商的这种急也不是为工程进展而急,而是为未赚取到手的高额利润、到口的肥肉却吞不下而急。于是,便在补偿不到位、工作做不通的情况下公然"施强"。
逃避责任
目前,**性强、公益性强的工程是最出政绩的工程,但也是承载责任最大的工程。如桥梁坍塌,设计部门、承建部门、施工部门、监管部门等相关部门均逃脱不了干系。
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要改造棚户区,就必须承担补偿安置责任。在开发商眼中,"暴力强拆"可能是逃避责任的捷径。于是,长春市科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未与长久家苑棚户区改造项目中的182户居民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的情况下,与其委托的东霖拆除公司组织雇佣数百人、18台钩机进入拆除现场,采取暴力手段对多栋楼房进行强行拆除,致使未及时撤离的被拆迁人刘淑香(女,48岁)被埋窒息死亡。这就是当地政府官员和开发商为了逃避安全监管责任和补偿安置责任,不按政策规定和程序办事酿成的惨剧。
欺上瞒下
在新城开发、老城改造的过程中,当地政府纷纷扯起招商引资的大旗,但百姓耕种的土地是这一项目的关键载体,于是,**、 "圈地运动" 上演,强买强卖、强征强拆出现,土地交易的背后是行贿受贿、权钱交易和权色交易,为了藏匿"F·B踪迹",掩纪检、审记部门的耳目,封堵**居民的口舌,而公然"施强"。这样,对上已造成"既定事实",至多给领导来个"下不为例"的致歉和承诺;对下,生米已经煮成熟饭,大不了给当事人多花几个"小钱"给予安抚平息。
可见,这些官员和开发商们错打了算盘,暴力吓不倒民众,防民之口甚于防川!那些"不作为"官员和"乱作为"官员对待居民粗暴野蛮,执政不为民,不按政策和程序办事,损害居民利益,损害了**的形象,政府不会答应,法律不会沉默。暴力强拆,拆倒的是民房,损毁的是良田,酿造的是血案,伤害的是民心,赢得的却是教训。不过,因此暴露而处理掉一批"问题"官员,对沸腾的民怨又似乎是一种安慰和补偿。
即使** 仕途不影响
有官员在强制拆迁时私下放言:即使**,官员仕途也不会受丝毫影响。南方周末记者循此多方调查求证,发现--
■ 天津市宁河县教育局**刘广宝:现在全国都在这儿摆着呢,把谁处理了?
■ 江苏东海、盐城,北京海淀,山东胶州,福建泉州,黑龙江东宁先后发生拆迁户**,湖北武汉拆迁户被铲土机活埋,当地官员无一人被问责;
■ 因拆迁推进不力被调整工作岗位或降职,明显多于因拆出人命被问责。只要地方政府拿地的利益冲动不止,就难有真正的问责
南方周末记者经过多方查证,发现在最近三年发生的八起拆迁**或活埋案中,无一名地方一把手受到问责或追究。
近来有媒体回望了最近三年来发生在江苏、山东和成都等地的拆迁户**惨案,发现当地一把手无人被问责。即使是在震惊全国的唐福珍事件中被停职的科级干部,日前亦官复原职,并在接受采访时辩称,"所做一切只是在执行和捍卫法律"。
问责·特征
■ 问责级别很低,唐福珍**那么惨烈,公民付出了生命的代价,视频直播让举国震惊,可金牛区政府仅对**局长做出了停职检查的处理,而其只是科级干部。
■ 问责是临时性和象征性的,好像只是给围观的**和公众一个交代,平息**之怒,躲过热点后被问责者很快复出。
■ 被问责者对**案没有任何歉疚感,有的地方不以拆迁死人为耻,反引以为一种铁腕和魄力。这从金牛区**局长不以为然的回答,就可以看出来。
造成严重后果者得不到严惩,一把手没被问责,个别人不降反升,这样的逆向示范,只会助长拆迁者对暴力的崇拜、对强权的迷信。于是,这样的结果不可避免,一面是**痛斥**,一面是**标语和雷人话语屡见不鲜。这种问责,也只会诱导被拆迁者悲壮、无奈的以暴制暴情绪,进而导致更多的惨案发生。
不公正的问责是恶之源
从**伦理看,一次让作恶者轻易逃脱责任的问责,其恶果超过十次犯罪,因为问责对**的是非价值观有强大影响。终结拆迁暴力,驯服拆迁中非法的权力,让官场以"拆迁死人"为耻,必须依靠正义的问责制度。只有让惨案的制造者付出沉重代价,为侵犯民权埋单,才会触动他们硬化的良心,矫正他们对暴力的迷信和崇拜。
完善对拆迁暴力的问责,就应根据实际情况,改变"刑不上一把手"和"问责止于科级"的现象。当然,公众并不是认为,只要出问题,就必须问责一把手。公众信奉的,是权责对应,有多大的权力,就必须承受多大的责任。尤其是在**这类事情上,如果查明的确是一把手推动的,或者一把手放任了后果的发生,一把手就必须担责。
拆迁在地方性事务中并非小事,往往涉及巨大的利益和整体规划,甚至是地方战略,一把手亲自负责是常事。所以,在一些地方,滚滚的推土机背后,常有一把手强势的身影,其典型就是数年前的嘉禾拆迁事件。正因为有一把手力推,一把手催进度,一把手点头,拆迁者才敢施以暴力;正因为手持一把手尚方宝剑,拆迁者才敢不惜下狠手。
**拆出人命,这对地方一把手来说,并非简单的、道义上的领导责任。因此,完善问责制首先要从此做起,这也考验着拆迁问责的制度诚意。
人命也不能阻挡**中的"新中国"
牺牲现在的利益而换取长远的利益说起来美妙,没有身受其害的后人当然可以这样说,而在一个现代的**里,当代人的权利比之什么长远利益要重要得多,因为当代**所尊重的**是目前活着的人之权利,未来是无穷的,如果现在没人保证你的权利,谁能说以后我们的后人就会得到尊重?未来的未来,他们会不会还是为了更多的长远美景而被牺牲掉?这种逻辑之可怕正是在此,这等于把人当做了随时可为某个虚幻目标牺牲掉的祭品。
一个不需要**监督的"新中国"
众所周知**监督是新闻媒体使命,**监督权是在立法、司法、行政之外的第四权力。公众享有知情权,媒体起着弥补体制内监督不足作用。如媒体再不能揭示**,一任暴力泛滥,当正常的救济渠道被堵塞,民众还有讲理的地方吗?钟家姐妹也只能"非法**"或向媒体喊冤。说"媒体是钟家悲剧另一推手?"非但是弥天大谎更是黑白颠倒!
一个为了发展不惜一切的"新中国"
在这些官员眼里,在城市发展的"幌子"下,他们的一切暴力行为都是"天经地义"的,为了发展,生命可以成为"牺牲品",为了发展,公民权利也可以成为"牺牲品"。那么发展的最终目的又是什么呢?当其所谓的"城市化"运动使悲剧一次又一次上演的时候,使用"牺牲品"这样丝毫不近人情的字眼恐怕无法安慰那些逝去的人。渺小并不代表可以随意被"牺牲"。民众所期待的"崭新的中国"的景象,需要有高楼大厦,但更需要公民的权利可以得到尊重,而不是随意被牺牲。
一个可以无视法律的"新中国"
表面上是在说理,实际上这只能让人看到其和尚打伞--无法无天的骄纵和内心的黑暗。而且这也正是中国当代曾经长期存在的事实,这熟悉又可怕的思维不能不让人提高警惕。《物权法》的出台,必然催生着拆迁条例的修改,不管法治进程如何迟滞,落实如何艰难。官员都应当悉心于重塑权力公信,不能将"据理诡辩"当做权力的荣光。
这样的"新中国"与民众无关
什么叫"新中国"?新中国成立之初,全国上下的共识是:新中国就是"人民当家作主";而"强拆"是开发商当家作主。如果靠强拆能拆出一个"新中国",这不是给人民准备的"新中国",它一点也不新,反而很旧,因为它背离文明,背离法制,是野蛮化的标志。"新中国"这个词还可以这样使用,宜黄的这位官员真该转变一下观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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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落水华夏 发表于 2012-7-25 22:46:2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的"新中国"或将造就更多灰色利益集团
准确地说暴力强拆表面是加快城市化进程,隐身其后的更多的是官员、灰色利益集团的自身利益,"**"已演变成为赤裸的利益"抢劫",让多少民众居无定所,多少**伤透了民心!这也绝不是民众心中所需要的'崭新的中国'!这"崭新"是否意味着"新官僚、新政客、新豪强"完成了财富聚敛!这一切与民众无关!该官员还断言"只要城市化没有停止,强拆工作就依然要进行。"这显然暴露了多少官员暴力强拆的巨大**!房地产领域无数"前腐后继"的事实也足以说明这一切!
权力不受制约,私权没受尊重,就别妄谈"新中国"
"新中国"应该是一个有秩序,权力有法治制约,民众私权受尊重,既有**权利,又有经济权利的中国,不在乎是否金碧辉煌,不在乎GDP总量,同时,走向这个"新中国"的过程,要从尊重私有权利开始,不要跨越式、**,有多少条件做多少事情;要有程序正义,制定良法,严格依法。钟摆多年摆向在强势政府一边,似乎现在,钟摆应该摆回私权这边了。
在官员语境中,只有"人民"而没有"人"
在现在的官员话语体系中,只有空洞的"人民"概念而没有(或忽视)具体"个人"概念。"为人民"变成了一句谁都可以说的套话,即使是为**上层服务甚至为既得利益集团服务,也可以说是为人民服务,为人民,已经成为谁都可以用的招牌。"人民"由具体的个人组成,脱离了具体的人,人民也将不复存在,为人民首先是为个人,牺牲具体的个人就是在牺牲人民。宜黄官员的"新中国"说显然是这种官员语境的体现。
人治思维把政府放在了人民的对立面
权力本身是没有自省精神的,投书媒体的那位宜黄官员就是一个例子,他一方面说批评老百姓"法律武器,弃之如敝履。"另一方面却又认为"我国依然是人治的国家、依然是官本位的政府",将人治的原因归咎为人民用**而不是诉讼等途径维护被侵害的权益,以此否认依法行政的必要性和正当性,却没有想到正是因为政府的强势和官民之间的不对等,导致人民无法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这种赤裸的人治思想,违背了"执政为民"的基本理念,为了所谓的发展而将人民的利益与政府的利益对立起来,把政府放在了人民的对立面。
执政理念被实用主义和功利主义绑架
从"申遗热"到"名人故里之争",从"华南虎"到"曹操墓",地方政府均摆出了一副功利至上的姿态。全国声势浩大的"拆迁狂潮",自然也难以摆脱浓重的功利主义色彩。之所以会出现这样的一种状况,最直接的原因是唯经济发展至上成为政府工作的最主要目标。这样的一个游戏规则下,重新塑造了地方政府和地方官员的行为逻辑。
当地方的GDP成为衡量官员政绩,并决定其仕途命运的最重要因素的时候,他们必然会无比狂热地陷入对经济发展的追求之中。只要能够带来当地经济的增长和税收的增加,那么地方官员就会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资源。当很多地方政府不惜引进断子绝孙的污染企业的时候,那么,不择手段地征地拆迁,便不难理解了。
强拆根源反映出一些地方政府及某些官员无视居民的利益而做出的愚蠢行为。拍拍脑袋画个圈就以为是春天的幻想曲,挥挥手下道命令就以为能彰显骄人的政绩。牺牲居民利益抬高自己政绩始终有挬伦理。踏着百姓的残砖废瓦,贼脸兮兮向上邀功请赏,一些地方官员们,你们心安理得吗?
插上国旗照样拆
随着城镇化的发展,可供开发的土地并不多,原始村庄老城区因此也在逐步消失,变成高楼大厦,变成厂房、烟囱林立。加之房价步步高升,地方政府怎能忽视这些机会,想尽办法也会淘出土地,有些还与开发商合谋一起挣钱。因而也就会引起种种违法行为的发生,把征地变成抢地,把拆迁变成强盗行为。曾经有官员称,上面逼得紧,我们也没办法。我就纳闷了,难道上面都鼓励他们做违法的事?我看未必,按他这个逻辑,那中央就可以省去发通知或者发文件了。这不是笑话吗。
老人举国旗抗强拆欲与"阵地"共存亡!国旗的重量我们都知道,是用生命鲜血换来的,举国旗抗强拆寓意着这是**领导的国家里怎能有如此不合法的行为呢,爱着党拥护着党,为何你们要逼人于绝路。插上国旗抗强拆,不少见了,曾经见过一个村的房屋顶上全插满国旗,为何呢?村民们说不满意强拆,而政府官员称那是为了看风向的,风起旗飘,村民们就可以看到今天刮的是什么风了。不过想想也有道理,刮起的风都是强台风。
一面国旗承载太多的历史,而一声命令也会被历史所记载。过多的心酸无奈恐怕是一些"雄心勃勃"的官员们所难以理解体会得到的。土地是民众的依赖根本,房屋是民众的一辈子,没有哪个人愿意离开放弃的,除非是逼不得已,**无奈。合理合法的征地拆迁开发于情于理,居民也会支持,而强征强拆只会引起居民的不满与抗争,让事件进一步恶化。要建一座城很容易,要毁一座城也不难,但是,如果要保住原生态景观,那就难了。拆了东墙建西墙,拆了古庙建新庙,尽折腾、不亦乐乎玩鸡得屁。
中央三令五申禁止强征强拆,而一些地方政府却明目张胆自行其道,这说明中央下的文到了地方根本就行不通,找政令不通,民众的呼声谁能听得见,谁该为民解愁呢?谁都想太太平平过日子不被折腾,但是,我们还能吗?
拆出来的"新中国"拆出了新名词
"为了发展,就得拆,没有我们这样干,你们这些知识分子吃什么。"江西万载县某官员的这句话,激怒了前往该县讲课的中国**科学院教授于建嵘。他愤然离席而去。
于教授斯文敏感,被雷人雷语所雷倒,顺带着也让公众见识了地方官员对拆迁的癫狂指数。从新拆迁条例的难产到"血房地图"的出炉,从"没有拆迁就没有新中国"到"没有拆迁你们就没饭吃",道理说尽的背景下,任何荒唐的逻辑与辩白都无非是要推销背后的"强拆有理"论。
发展有时候确实需要拆迁,也不是说所有的钉子户都天然有理。但权力如果不能关进"笼子",那必然只能以张牙舞爪的姿势肆意横行。拆迁并非都是坏事,但却实在地成了一个坏词,说到底,它背的是权力失控的黑锅,它变异成了权力换利益的代名词。而被权力豢养起来的那些鼓吹高房价、靠拆迁吃饭的"知识分子",其实也还是真实存在的。
在中国城市的大街小巷最常见的文字,除了触目皆是的"牛皮癣"小广告,大概就是一个"拆"字了。的确,拆迁已成为中国老百姓永远抹不掉的记忆,也是"当代语汇"中最强势的一个字眼。正是因为有了拆迁,才有了"强拆"、"钉子户"等等富有中国特色的专用名词。
上有政策 下有对策
总****主持工作这么几年,构建和谐**,建设新农村,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让广大居民看到了希望,盛世享太平的愿望终于快要实现了。
但是,说句实在的话,笔者没看到希望,起码山东聊城的部分老百姓没有看到,他们和笔者看到的是地方政府打着"新农村建设"、"旧城改造"、"旅游开发"的幌子与民夺利,地方官员借机贪腐。
现如今,利益集团敛财手段越来越强悍强势、凶狠无比,已经在**上是公认的事实。那些地方官呢?上位法让位于下位法,地方官员们有的是借口遗忘那些与普通老百姓们利益息息相关的新政。
在"旧城改造"这个幌子所隐藏的巨大利益驱使下,各方利益集团与地方政府勾结使出浑身解数,逼迫骚扰普通老百姓的法子层出不穷、无奇不有,民间有能力、**关系广的人被收买甚至于被利用充当打手,普通居民投诉无门、欲哭而无泪,面对天天上门做工作的各色人等,只好忍气吞声,忍痛引颈任人宰割,过去的2009年里报纸网络、各级新闻媒体所报道的极端事件层出不穷,高高在上的人们只当做个别事件处理,民间的呼声被淹没被稀释。言论自由被**,多说几句就成了涉嫌破坏和谐、破坏新农村建设的罪人要遭受牢狱之灾。
2010年,陕西安康市汉滨区委、区政府召开公开处理大会,17名因土地补偿得不到解决的居民阻挠重点工程建设被刑事拘留。警方表示:"**机关将对企图通过要挟施工单位满足个人私欲、漫天要价的不法人员予以严厉打击。
2009年,山东省聊城市大打旅游开发项目,未经国务院批准圈地945亩,竟然以断水断电、堵路、强拆等方式强迫被圈地范围内企业撤离,以威胁、恐吓、拘禁等方法迫使当地居民签字征用,一个"盛世天湖环保生态科技园"项目能让地方政府有如此作为可非一般;事实上,让人啼笑皆非的是,如此面积和耗资的"盛世天湖环保生态科技园"项目,如今却是养草放牧之,当地居民由此失去的是活命粮,哀鸿遍野。
在城市房屋拆迁中,**、野蛮拆迁、违法拆迁、侵害居民合法利益的现象屡屡发生。只有严肃惩处和公正的判决,才能让公民敢于维护自己的财产安全,也让非法强拆者知道违法的风险和代价。(作者为香港华新报副总编辑李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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